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太发改字【2016】4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康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太康县境内 2.2项目总投资:约1960万元; 2.3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2个标段,具体为: 一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清集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二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板桥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三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独塘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四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高贤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五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张集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六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五里口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七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大徐寨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八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高朗乡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九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马厂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十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老冢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十一标段:太康县乡镇派出所建设毛庄镇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十二标段: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7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至十一标段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十二标段:本标段要求申请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房建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7 月 23 日至2018年7 月 27 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7 月23 日至2018年7 月 27 日17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款,地点为: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作为备份。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3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康县公安局 地 址:太康县 联 系 人:程主任 电 话: *** 代理机构:河南中港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新区康宁街96号亚新广场B座12楼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八、监督人 监督部门:太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