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卜村村环村硬化及排水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遂川县城乡建设局集体会议决定,现就该项目进行简易程序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遂川县城乡建设局
二、工程名称:遂川县卜村村环村硬化及排水工程
三、工程地点:遂川县城东新区
四、工程概况:环村硬化宽5米,其中水沟宽1.3米,总长约530米;规划一路宽20米,其中路面宽9米,人行道11米,总长约118米;规划二路宽16米,其中路面宽5米,人行道11米,总长约91米。
五、资金来源:县财政拨款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工程总造价:2134573.34元
八、招标范围:设计图范围内路缘石、绿化、亮化、排水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质量要求:合格
十、工期:90日历天。
十一、报名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 ***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
3、资格审查资料: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证原件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该项目建造师并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四大员(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有效岗位证书原件(施工员、质量员专业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 安全员须提供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备案:凡进入遂川县参与建设工程投标的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必须在江西省住房建设厅省外进赣系统中已登记可查询得到(提供网上纸质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也认可)。(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提供以上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4份。)
4、投标保证金: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应缴纳项目投标保证金肆万贰仟陆佰元整,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
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川支行;2、中国工商银行遂川支行
账 号:1、36001457500052500703; 2、1509215129022249119
十二、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办法:
1、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15时30分。
2、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3、评标办法及开标会程序:由建设单位现场随机抽取让利系数(0.92,0.925,0.93,0.935, 0.94,0.945, 0.95,0.955, 0.96 ),抽取的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控制价为要约价(即中标价)项目,让利系数乘以招标最高控制价中每一个子项和单项的单价即为项目的工程单价。招标人以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表序号为该投标企业编号,现场采用摇号机摇号,由招标人从已编号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名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的1名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即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资料退回。招标人将从剩余的投标人中重新抽取1名中标候选人。
十三、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节点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拨付的工程进度款不超过总合同价款的7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决算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款两年后付清(不计息)。
十四、随机抽取结果经网上公示2日后,施工企业在5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中标人逾期未同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五、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合同价款,中标人应承担的风险。
十六、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合同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28天返还,不计利息。
十七、工期延误赔偿费: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0.5%元/日历天;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
十八、凡参与遂川县扶贫攻坚项目未按合同履约的投标人(或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投标,如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已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违法违规或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暂停参与我县上述项目的建设资格。
十九、本工程项目比较特殊,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在业主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和竣工。
二十、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决算,决算单价如要约价内有的项目按要约价单价进行计算,如没有的项目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价格进行决算。
二十一、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响应本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
本工程简易程序招标公告在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遂川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大京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
遂川县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遂川县卜村村环村硬化及排水工程预算.xls相关附件:招标公告响应承诺书.docx!--Start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