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通风空调专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 已由通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通发改投字[2016]3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补偿款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风空调专业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通风空调专业工程施工。

2.2 建设规模: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总建筑面积13162.65㎡。

2.3 建设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

2.4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投 资 额:约335万元。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按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8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 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3 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企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建办市〔2013〕7号文件及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3.5 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质、业绩文件中如有虚假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 投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 *** 至 *** (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5.2 报名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B座01号楼)。

5.3 报名资料: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及两套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胶装成册将拒绝接收。迟到的报名资料将被拒绝,以提供资料送达报名地点的时间为准。

5.3.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格式见附件1)。

5.3.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5.3.3 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的规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视同为原件)。

5.3.4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5 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3.6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格式见附件2)。

5.3.7 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注:(1) 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

(2)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请各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尽早办理“电子招投标系统客户端”及“电子印章”。办理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一楼大厅“CA办理窗口”(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联系电话 *** 。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报名不合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在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纸质版招标文件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注:缴纳招标文件费后在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提出下载申请,经招标代理公司核验通过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PDF格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如未按规定时间下载,后续相关操作(中标候选人信息填写等)将无法进行,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获取地点: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B座01号楼101室)。

6.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 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心(http://www.nmggcztb.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mgggzyjy.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 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昆都伦大街西段

联系人:刘伟涛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联系人:郭耀华、侯建霞、赵雪英

联系电话 *** /915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参加通辽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通风空调专业工程施工投标报名,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2

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为了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施工企业的建筑行为,本企业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果在交易、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发生下列行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自愿退出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

1.拒绝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正常监督管理;

2.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串标、围标,扰乱有形建筑市场正常秩序。

4.因欠薪而引发工人聚集上访事件;

5.不按时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参加的会议,不按时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报表;

6.企业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逾期不办理变更手续;

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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