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革命老区、战后恢复项目工程(项目编号:GTAGF2G2018135)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8年革命老区、战后恢复项目工程已由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天等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GTAGF2G2018135 建设地点:天等县境内 建设规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623.042038万元 要求工期:各标段均为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6个标段 标段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人民币:元) 合计(人民币:元) 1 天等县都康乡教惠村逐兰屯道路硬化工程 1项 510928.00 1170086.00 天等县东平镇东平村道路硬化工程 1项 659158.00 2 天等县把荷乡那样村那苏屯道路硬化工程 1项 591758.00 1066945.33 天等县把荷乡把荷村上贝屯文化室建设工程 1项 219161.33 天等县向都镇福利村至龙利屯道路硬化工程 1项 256026.00 3 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末屯道路硬化工程 1项 379405.00 1170182.00 天等县龙茗镇进宁村更必屯道路硬化工程 1项 790777.00 4 天等县龙茗镇东南村麻屯至烟屯道路硬化工程 1项 757104.00 1267831.00 天等县都康乡伏德村祖龙屯屯内道路硬化工程 1项 291277.00 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百念屯道路硬化工程 1项 219450.00 5 天等县都康乡降祥村内降屯屯路工程 1项 505310.00 505310.00 6 天等县都康乡安康村青风岩屯道路硬化、排水工程 1项 1050065.67 1050065.67 编制单位:/ 审核单位: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或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二个标段;同一个投标人须就不同标段的项目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投标无效。 3.5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进行现场报名。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29日止(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3楼)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由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本人(中标后不得更换)持以下资料报名: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③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上岗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以是反映最近三个月(2018年2月至4月)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页或最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费缴纳证明材料。如出现缺月缴纳情况视为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的企业则需提供从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报名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原件核查);④提供报名有效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磋商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原件核查)。 以上资料必须装订成册每页并加盖单位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审验资料(需要核查原件的,请自行准备),经审验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购买采购文件,审验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采购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递交,并持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材料通过核查,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发布。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天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招标人:天等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天宝北路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 398号 万象东方D区六层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赵建兴 联系人:李帅、郑工 电 话: 电 话:0771-202361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账 号:0101012090615711 招标人:天等县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