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安阳地下室接待大厅装饰工程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安阳-龙安区,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招标文件售价:400,开标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地下室接待大厅装饰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施工企业参加。现将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地下室接待大厅装饰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安龙财谈判采购-2018-5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采购内容:地下室接待大厅装饰工程;

3、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

4、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5、预算资金:470915.82

三、施工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提供营业执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 *** 及 *** 以上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信息: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711日—20187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3、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项目经理携带本人身份证、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公司五大员身份证原件及近半年社会保险、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具有 *** 及 *** 以上建筑装修装饰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5、谈判文件售价:400 /套,售后不退;

6、其他有关事项:无。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718日上午9:0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会议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718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址:安阳市梅东路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西350米路北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磊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址:安阳市文明大道与烟厂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东二楼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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