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ZLJY-2018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水洛镇何马村1#、2#公租楼附属安装工程施工已由庄建发[2017]6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专项补助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庄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水洛镇何马村1#、2#公租楼附属安装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建设项目地点为庄浪县水洛镇何马村,在公租楼下院落进行附属安装工程,包括排水管道供暖管道、电气线路等设备安装。(具体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
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4.项目概算资金:约120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7.资金来源:中央财政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专项补助资金。
8.计划工期: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且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企业业绩(近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 *** 及以上资格,施工员、机械员和质量(检)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3.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信息登记,按照要求上报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报名和参加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为: *** 至 ***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
2.报名地点为: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带有统一信用机构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许可证,资质证书,建造师资格证书,上述资料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所有原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进行报名,资料不全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恕不接待。否则后果自负。
4.投标单位在报名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为: *** 至 ***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不含法定节假日)
2.招标文件获取的地点为:庄浪县南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交易中心中介代理窗口。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10时00分,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5.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账号:662118052644900039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浪西关支行
开户行地址:庄浪县电子大厦一楼
1.投标单位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在庄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
2.投标单位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项目名称。
3.投标单位不按以上要求缴纳谈判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凡参与该工程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写企业信息、联系电话等。凡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地 址:平凉市庄浪县水洛镇北滨河路
联系人:苏主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兰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果园路中段福乐家园2单 *** 室
联系人:刘文卓
电 话 ***
座 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