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政公用城二期(住宅及配套)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赣 建新 招字[2018]第043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2018-36 *** -0014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市政大道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昌市政公用城二期(住宅及配套)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项目地点:南昌市新建区望城镇;

2.3本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约22亿元;

2.4建设规模:南昌市政公用城二期DAK2017013 B地块、DAK2017014(A、B、C)地块、DAK2017015地块,建筑面积约77万平方米 ,包括洋房、高层、合院及其配套。其中洋房88栋(7F,建筑面积约29万平米)、高层21栋(17F—32F,建筑面积约25万平米)、联排合院14栋(建筑面积约2万平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8万平米,相关配套建筑面积约3万平米,本项目高层住宅将采用装配式构件。

2.5招标范围

2.5.1设计部分:本项目工程设计包含建筑施工图设计(包括建设范围内的总图、建筑、结构、水电、暖通、消防、室外管网、节能、绿建等);预制装配式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建设范围内园林景观、室外照明、道路等);室内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括大堂、电梯厅标准层、样板房、售楼处及商业公共部分等);智能化专项设计;幕墙专项设计;钢结构专项设计;建筑人防专项设计;设计概算;材料选样以及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5.2建安部分: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装配式构建等工程(室外给水及一户一表工程、燃气工程、网络通讯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电梯采购安装除外),其中本项目高层住宅将采用装配式构件。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工期要求:施工工期 *** 、设计工期 *** 。总工期 *** (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2.9质量目标:南昌市优良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及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不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3.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

3.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中的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4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4.1 EPC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及劳动合同。

3.4.2设计负责人:具备 *** 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

(1)建筑工程设计师要求:具备 *** 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与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2)结构工程设计师要求:具备 *** 注册结构师资格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4.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及劳动合同。

(1)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2)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按建设单位要求配备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资料员)有效的岗位证书;

(3)备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3.5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及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亦无需提供资质证书)。

3.6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开标时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网查询页面的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本项目接受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叁家。

3.7.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7.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7.4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24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证明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3.7.5投标保证金:80万元(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本项目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

3.8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后审。

3.9投标人不符合3.1~3.7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投标报名须知

4.1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单位介绍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劳动合同原件(由注册建造师担任);(3)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设计单位分别提供、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及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工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公告资格条件(二)中的3.1-3.4相关证书。(6)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为外埠来赣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开标时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网查询页面的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天(不含节假日)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在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新法制报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政大道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中汇工程技术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邓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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