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发改字(2018)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实行总承包(含设备采购、安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王母街道电影院片区及盐业公司B地块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9361.17㎡(约59.04亩),分为2个地块建设(电影院片区及盐业公司片区B地块),拟建总建筑基底面积16295.77㎡,总建筑面积135823.70㎡,包含住宅部分、商业部分、超市、办公以及地下机动车库。

项目总投资:39703.12万元,最终以结算审计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包括勘察(包含钻堪、项目内的边坡支护勘察及边坡支护设计、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全部内容)、设计(修建性规划方案、施工图设计(含总图施工、景观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等)、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投标人对所有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4 计划工期: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行业)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含) 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 *** 及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工程行业) *** 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的资质,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三家,牵头单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存在《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廉洁诚信风险管理的通知》(州委办[2017]103 号)文件规定的红色(高风险)等级的情形。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712日至20188711:00时(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注:必须在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才有效。(技术支持电话: *** 技术支持QQ:1928009630)。(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www.qxnzjyzx.cn/qxnztb/.咨询时间为:工作日 上午9:00时——下午17:00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712日至20188711:00(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否则其投标无效。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 880910分,地点为: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室(楼多功能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望谟县

地       址

兴义大道印象兴义5栋1102室

联系人

万宇

联  系  人

杨立贤

邮  编

552300

联 系 电 话

0859-3918911

电  话

***

邮      箱

649464050@qq.com

2018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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