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连州市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保护与利用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清远连州市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保护与利用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行〔2018〕47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现对清远连州市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保护与利用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连州市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保护与利用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北湖路66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清远市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商住楼3楼     招标监督机构: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管理股     投诉电话 ***   三、建设地点:连州市大路边镇、星子镇、西岸镇、东陂镇、丰阳镇等 四、项目概况:拟对线路总长为53.1公里的连州东翼秦汉古道和西翼丰阳—东陂古道进行保护和利用。一期:古驿道路面修复——本体修复、古驿道路面修复——连接线建设、其他相关配套建设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金额为:3096.8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费2770.84万元,规划编制费:170.00 *** *** 万元。 六、资金来源:均由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南粤古道保护利用资金中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2.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①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 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 *** (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 *** (或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建筑行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或以上资质; 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适用于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标准颁布的新版资质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规划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城乡(或市)规划师资格。 ②勘察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 ④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须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外省企业需为 *** 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建造师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 4、投标人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的单位,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拟担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4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4项以招标公告公示之间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示公告”栏目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各项信息确保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最新公布的诚信信息相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个。(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为规划编制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7、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方固定投标人员) 8、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均需按要求提供)注册所属地或者清远市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规划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 。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异议受理电话 ***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北湖路66号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连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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