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县石文镇镇区局部道路(双石线石文镇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抚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抚顺县石文镇镇区局部道路(双石线石文镇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抚县发改发[2018]28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抚顺县石文镇镇区局部道路(双石线石文镇两侧人行道)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抚顺县石文镇中心大街两侧人行道
2.3工程概算:97.4万元
2.4工程规模:占地面积4806平方米,路面宽度6米,路面长度801米
2.5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及自筹
2.6计划工期: *** 至 ***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大厅报名投箱(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4.2报名需携带材料: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BBB级及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建造师注册证(公路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交通厅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户及密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招标代理公司、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取消投标资格。
4.3发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地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楼开标室(地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子豪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抚顺银行新玛特支行
账 号:7370811201020002686
地址: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联系人:冯程程
联系电话 ***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