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东吴镇2018年度后塘河疏浚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东吴镇后塘河
项目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鄞州区东吴镇后塘河疏浚工程,河道清淤长度741米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768327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鄞州区东吴镇2018年度后塘河疏浚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施工任务量控制符合《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的规定且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3其它要求:
3.3.1根据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根据甬水建〔2014〕72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登记。
3.3.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3.3投标人须提供所属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自有或租赁内河小型挖泥船(要求船总长,包括臂展小于或等于14M,船宽小于或等于4M)。附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租赁内河小型挖泥船的附租赁合同(租赁起始日必须在开标之日前、租赁有效期必须在完工之日后,且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所有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3.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 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专职安全员一名,具有有效的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预算书及图纸)。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东吴支行
银行账号:81200101302021807
到帐截止时间: *** 15: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地点为东吴镇公共交易站(东吴广电站二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工
电话: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4楼
联系人:陈工
电话 *** 8
传真 *** 0
附件:招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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