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新安店派出所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确建招【2018】109 号

1.招标条件

        确山县新安店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确山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确山县境内

2.2建设规模:新建派出所一座,建设面积893.54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54.3平方米。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

2.5工期: ***         

2.6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

2.7招标控制价:188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符合资质证书规定承包范围)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2017年1月至2018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2017年1月至2018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 拟派项目部六大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且不得兼职本六大员中其它职位,应具备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2017年1月至2018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5 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劳动合同、2017年1月至2018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6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该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提供报名期间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8 投标企业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12 投标人参与网上报名活动,需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并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否则无法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相关诚信库入库、CA认证及电子签章、网上报名活动请关注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通知及操作手册)。

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3 日至77 日(全天24小时)到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sjyzx.com/TPFront/)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自行下载。

4.2 报名企业制作投标文件时,需附入如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2)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提供六大员证件(指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

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标书将不予评审,查询时间应该在本公告发布之后。

7)投标企业提供报名期间查询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提供近三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或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以来的);

9)投标企业出具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无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

10)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六大员的劳动合同、2017年1月至2018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1)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说明:近三年是指2015年至2017年。

4.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2:00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帐的时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如下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备注项目招标编号及标段(如有),一律不准缴纳现金,否则其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

开户行:河南确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女士  ***

5.3、投标企业必须一次性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会被电子系统认定无效交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3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确山县411公路与中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标 人:确山县公安局

 系 人:刘先生 

    话 ***

招标人地址:确山县未来大道539号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驻马店市文明路与丰泽路交叉口博雅写字楼

 系  人:李先生

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股

    址:确山县411公路与中原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9、监督单位及电话

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杨女士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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