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柘荣县第一中学委托,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26]HF[GK]2018021、柘荣县第一中学柘荣县第一中学体育场维护工程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926]HF[GK]2018021

2、项目名称:柘荣县第一中学柘荣县第一中学体育场维护工程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柘荣县第一中学体育场维护工程采购项目否1(项)1000634

1000634

20012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参与本项目的设备清单;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名单内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IMG_256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 *** 16:47 报名截止时间: *** 16:47

9、投标截止时间: ***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 09:30,柘荣县屿前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柘荣县第一中学

  地址:柘荣县荣华路92号

  联系人姓名:袁老师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德市东桥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10座803

 项目联系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 ***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宁德市恒福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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