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羌塘城水景公园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NQ201806003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羌塘城水景公园建设项目,已由西藏那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那发改基建[2018]65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根据2018年行署第6次专员办公会议纪要[2018]6号 从地区财政历年完善城市主体功能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那曲市羌塘城水景公园建设项目

2、工程规模:新建景观工程,围墙改造548米,人行桥一座,硬质铺装5762平方米,水景5708平方米,湖心亭及景区休息亭区域一项,栏杆328米,挡土墙194米,木平台432.7平方米,梯步66米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建景观工程,围墙改造548米,人行桥一座,硬质铺装5762平方米,水景5708平方米,湖心亭及景区休息亭区域一项,栏杆328米,挡土墙194米,木平台432.7平方米,梯步66米及附属设施、拆除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建设地点:那曲市那曲县境内。

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一年。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8、本项目原材料(钢筋、商混、水泥、砂、石等)由甲方提供,投标人应注意由此带来的影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具备类似高原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 时30 分至 *** 17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www.xzzxbtb.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09 时30 分至 *** 17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www.xzzx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 时 30 分,地点为那曲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八、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按 *** “营改增”相关规定执行,各投标人应按现行相关规定认真核算各自成本,一旦中标,此价格将作为中标价不做任何调整。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应备案资料。

5、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书》(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6、本项目执行《关于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藏党发【2017】9号)的规定要求。

7、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那曲地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基本标准》执行,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协议报住建、环保部门备案。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那曲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地 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世纪大道锦地广场3区3楼301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电话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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