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台子区城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至2020年度双台子区城区内基础建设计划的通知》(双区住建[2017]3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双台子区城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北入口广场铺装及其他工程、城北街三角地铺装及其他工程等)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台子区内
2.2合同估算价:3084.14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
2.4招标范围:双台子区城区内基础设施改造工程(北入口广场铺装及其他工程、城北街三角地铺装及其他工程等) (具体见招标文件内清单)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信用辽宁”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0.8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