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仁县桑桑梅朵村商业用房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JLTXY180612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昂仁县桑桑梅朵村商业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昂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单位)以昂发改基建【201806(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昂仁县滨湖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47.1%、银行贷款52.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新建1#商业楼1994.00平方米,2#商业楼2445.77平方米,3#商业楼1406.64平方米,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1项等附属工程;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概算批复的所有建设内容;

2.3 建设地点:昂仁县桑桑梅朵村;

2.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已落实;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8628日至201874(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628日至201874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7191530分,地点为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8.2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3 开标时投标企业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参加现场开标,将身份不一致或非本企业注册建造师的情形明确作为废标条件。

8.4 投标企业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联系方式

      人:昂仁县滨湖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昂仁县金塔路2

     人:李涛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日喀则市龙江路格桑花园24单元

       编:857000

      人:黄柯

        话:18208091699

 

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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