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昭平县城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昭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昭发改规划[2017]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Ⅰ标段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昭平县昭平镇大壮村上白土小组。 建设规模:本标段建设次干道1长度为842.14米,路幅宽度为30米;园区地块一场地平整67437.24平方米(折合101.16亩)。主要建设内容:市政道路工程、给排水管道、水电安装、场地平整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合同估算价:3384.43万元。 计划工期:1)勘察部分: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勘察通知书之日起 *** 内提交《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2)设计部分:自《建设工程勘察成果文件》提交之日起 *** 内出具方案设计文本,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 *** 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审批通过后 *** 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通过后 *** 内提交预算文本,审批过程中需修改完善的,须 *** 内完成修改重新提交,设计后续服务期从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3)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 *** 。质量要求: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勘察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2.2招标范围:对项目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对本项目路网工程进行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工作,取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2)工程设计全过程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3)经审图备案通过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建设工程。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市政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设计方成员拟派):具备道路专业的工程师。 3.2.3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市政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 *** *** )进行现场报名。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3 时至5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联系电话 *** *** )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时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勘察和设计部分: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承包人10%的勘察设计费作为预付款,提交全部方案设计文本且经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勘察设计费;提交全部初步设计且经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20%的勘察设计费;提交全部施工图成果给发包人10个工作日内支付10%的勘察设计费;全部施工图经审查通过并提交施工图预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勘察设计费的90%;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勘察设计费的100%;施工部分:预付款为施工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的30%,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具备入场施工条件并在承包人机械设备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昭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地址:昭平县新民街1号 联系电话: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昭平县恒源生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 昭平县江滨新区昭平县政务中心大楼5楼              址:    贺州市平安西路205号五楼      编:               546800                               编:            542899                 联 系 人:                 彭工                           联 系 人:            邓工                      话:                ***                          话:            ***              真:                ***                         真:            ***            2018年6月26日                         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且投标保证金由        (某成员单位名称)缴纳。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