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横溪镇沿山干河污水截流工程
建设地点:鄞州区横溪镇
规    模:工程截流范围:北起横溪镇始阳桥、南至遇海桥,除去正始中学区域。
项目总投资:约250万元
招标控制价:2126768元
计划工期: *** 。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3.1.4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里显示: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1.5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6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 *** 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 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3 其它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2、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 *** 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或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 *** 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jy.nbyz.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及示范文本、招标人预算书、施工图纸)。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00分,地点为鄞州区横溪镇公共交易站(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 ***
7.2 媒介: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jy.nbyz.gov.cn)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汤主任 82826213         
招标代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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