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2018年度第二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尉氏县2018年度第二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2018年度第二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2.2招标编号:尉财采公开2018054
2.3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4投资金额:约 780.62万元
2.5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监理标段:监理为项目区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2.8标段划分: 共9个标段,施工8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详情如下:
第一标段:岗李乡占庄村村内道路建设(新建厚18公分水泥砼7945平方米)
第二标段:南曹乡西黄庄村村内道路建设(新建厚18公分水泥砼7945平方米)
第三标段:十八里镇会庄村、十八里镇前滹沱村村内道路建设(十八里镇会庄村:新建厚18公分水泥砼7945平方米,十八里镇前滹沱村:新建厚18公分水泥砼2011平方米)
第四标段:水坡镇东水坡村村内道路建设(新建厚18公分水泥砼7945平方米)
第五标段:邢庄乡簸箕任村村内道路建设(新建厚18公分水泥砼7945平方米)
第六标段:张市镇尹庄村村内道路建设(新建厚18公分水泥砼7945平方米)
第七标段:朱曲镇毛寨村村内道路建设(新建厚18公分水泥砼7945平方米)
第八标段:岗李乡占庄村文化广场建设:新建村内文化广场1000平方米
南曹乡西黄庄村文化广场建设:新建村内文化广场2500平方米
十八里镇会庄村文化广场建设:新建村内文化广场400平方米
水坡镇东水坡村文化广场建设:新建村内文化广场2000平方米
邢庄乡簸箕任村文化广场建设:新建村内文化广场1000平方米
张市镇尹庄村文化广场建设:新建村内文化广场3000平方米
门楼任乡要家村文化广场建设:新建村内文化广场1131平方米
第九标段(监理标段):监理为项目区范围内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及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1第1-8标段(施工标段)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
(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2018年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附有有效查询方式加盖公章)
3.1.2第9标段(监理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监理人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
拟派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提供2018年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附有有效查询方式加盖公章)。
注: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主动配合代理公司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要的必要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查询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红章),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将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的相关资料一并单独装订提交至代理公司】。
3、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投标单位所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且提供网上查询结果,确保查询到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的内容一致。
4、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5、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6、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 日至2018年6月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园路东段宏泰大厦4楼)进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应标段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验完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无行贿犯罪档案所需资料单独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复印件不予接收)。投标人须确保所供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注: 1、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投标人在现场报名成功后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如报名结束后不进行网上报名,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第1、2、4、5、6、7、9标段:300元/标段(售后不退),第3、8标段: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尉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址:尉氏县人民广场东卫生局院内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8楼808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