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D-PY-18015
清丰县油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经清发改[2018]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清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丰县油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
2、建设地址:清丰县行理路以南、晓月路以西、启明路以北;
3、项目总投资:约3亿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5、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12.6万㎡: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9万㎡,包含住宅11栋、保障性用房1栋、配套用房1栋、礼堂、公厕等工程;地下总建筑面积约3.7万㎡,包含地下车库、地下室、人防工程等;室外配套工程:安置区红线以内配套道路、配电(强、弱)、大门、围墙、绿化景观、污雨水管网、供水、供暖、供气等工程。
6、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
第一标段:清丰县油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第二标段:清丰县油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第三标段:清丰县油房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监理。
7、工期:第一标段:24个月;第二标段:1个月;第三标段: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
4、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
5、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师、造价员)必须专业对口,具有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查询方式及密码、以网上查询到为准);
6、具有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有效时间须在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7、业绩要求:投标企业 *** 起至少承担过一项2亿元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算起);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8、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9、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登陆后查看),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电话
招标人:清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人地址:清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人民路与106国道交叉口企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鲍先生 联系电话 ***
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政七街省汇中心A座2709室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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