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官渡11号路(广和路)与彩云北路交叉口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官发改审批【2018】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昆明市官渡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质量标准:符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DBJ01-90-2004)、符合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3近三年( *** 至今)应完成过3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4-2016)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3.5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已完成过3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类似业绩,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3.3.6拟派项目组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派项目组成员应按照本项目招标范围配备,要求能满足本工程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造价人员等。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3.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15年至今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
3.3.8省外企业:云南省省外的施工业企业需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
3.3.9本项目执行昆监联发【2014】3号文及昆检联发【2014】9号文规定。要求投标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10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在全国范围内的信用状况及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情况,如未如实提供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昆明市现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5:32至 ***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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