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172018150140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72018150140

1、大石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外网工程,已由大石桥市发展和改革局(大发改发【2015】108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大石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择优选定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机械、材料、劳务和服务。

2、工程概况:

(1) 工程内容:大石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技术用房附属外网工程,工程内容为(1)主楼北侧车库建筑面积为274.92㎡,框架结构;(2)东副楼东侧车库建筑面积为170.56㎡,框架结构;(3)东副楼北侧车库建筑面积为74.55㎡,框架结构;(4)门卫建筑面积为28.14㎡,框架结构;(5)院内停车场8921㎡;(6)外网工程。

(2) 计划工期: *** 至 *** 【 *** (日历日)】

(3) 建设地点:大石桥市镁都大街北侧。

(4) 招标范围:附属、外网工程施工及安装。

(5) 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补助。

(6) 项目估算价:339.2万元。

3、本工程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有合同履行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还需具备省信用办资格认定的信用中介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并将信用等级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开标时提供给招标人(信用辽宁网可查)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4、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该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请于 *** — *** (8:30-11:00,13:3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信用等级报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到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6万元)。

5、开标时间: *** 9:30时;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石桥市分中心(大石桥市源源水务二楼)

6、本项目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上发布公告。

人:大石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人:高杰

   址:大石桥市镁都大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营口惠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人:刘堃

    址:营口市站前区智泉街东7-甲6号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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