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天津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机关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防水维修工程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所属行业分类:办公,招标编号:ZCZB-2018-C-099,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机关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18-C-099)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机关委托,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防水维修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防水维修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ZCZB-2018-C-09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房屋修缮详见项目需求书315

三、项目预算
315.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如未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建设工程施工专业;正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历。供应商应出具正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本项目应配置:项目负责人(正项目经理)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安全员1名(单配),试验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民管员1名【①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②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部各管理岗位,每人任职不得超过三个岗位。任职人员应取得《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兼职的岗位由企业出具任命书】。项目部成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任职,所在工程项目竣工后方可担任下一工程施工项目部成员;(需提供以上人员证件及IC卡的原件,岗位证书的原件,任命书或兼任任命书原件) 5、非本市注册的供应商报名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需提供进津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需提供2016年度或2017年度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提供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7、提供2018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税收和社会保险费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原件核实) 9、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需提供原件核实) 10、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需提供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11、供应商在磋商当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并打印;(需提供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 *** 到 ***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北路地热研究中心二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 ***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北路地热研究中心二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石柱
2.联系电话 ***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雷亚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北路地热研究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机关、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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