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6#9#11#泊位陆域地基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6#9#11#泊位陆域地基处理工程,已由莆田市秀屿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7]B051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石门澳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石门澳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湄洲湾港秀屿港区石门澳作业区6#、9#、11#泊位陆域地基处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地点:莆田湄洲湾石门澳产业园内

项目规模:石门澳作业区6#、9#泊位陆域形成面积约19.66万m211#泊位陆域形成面积约22.58万m2,陆域总面积约44.9万m2(含6#、9#泊位工程及11#泊位工程之间规划的支持系统进出港道路0.46万m2及支持系统陆域2.2万m2),陆域地基处理总面积约45.47万m2(含陆域北侧生态排水沟地基处理0.57万m2)。

2.2招标范围

①设计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后续设计服务二个阶段;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陆域形成及软基处理

②施工包括: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3合同工期:11个月。其中:合同签订后 ***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港口管理局施工图设计批复后1个月内开始施工,施工工期9个月。

2.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水运工程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以及《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水运行业 *** 资质、②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2015~2017年度均未处于亏损状态,企业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业绩要求:①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设计过1个20万平方米及以上填海造地(含码头后方的陆域形成)/软基处理工程设计业绩;②近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上落款日期为准,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则以最后的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20万平方米及以上填海造地(含码头后方的陆域形成)/软基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等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行政区域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近3年未发生不利于投标企业的重大诉讼与仲裁。

3.5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岩土工程)资格或注册 *** 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港口与航道工程或交通工程或岩土工程或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岗正式职工。

3.6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或岩土工程)资格及港口与航道工程或交通工程或岩土工程或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岗正式职工(可以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

3.7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 *** 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及港口与航道工程或交通工程或岩土工程或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的在岗正式职工。

3.8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允许由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财务、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62109时00分00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fjjt.hyebid.cn/hyebid/website/index.jsp#)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621090000秒,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fjjt.hyebid.cn/hyebid/website/index.jsp#)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fjjt.hyebid.cn/hyebid/website/index.jsp#)、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fjggzyj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石门澳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前云村秀港西大道5148号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23号好来屋7-502

邮编:351106邮编:350014

联系人:钱小姐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电话:

传真:

E-mail: fzfgs2003@163.com

2018531

监督单位: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联系电话: *** 0

重要提示: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fjggfw.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fjjt.hyebid.cn/hyebid/website/index.jsp#) “答疑公示”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除通过已激活的企业CA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应在截标前通过现场递交方式提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包封完好且单位盖章)备用。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如交易中心出现网络通信、供电系统故障或交易平台软件程序故障问题等特殊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或专家无法评审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且经平台启动补救措施仍无法补救解决的,经交易平台系统服务商及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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