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2018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工程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吴发改审发【2016】175号、吴发改审发【2018】12号、吴发改审发【2018】22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以吴交审发【2016】92号、吴忠市交通运输局以吴交审发【2017】42号批准,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
2.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红寺堡区买河至周新公路、甜水河至高口道路改造、黄羊滩至水套村,全长约31.627公里。其中:买河至周新公路总长14.073公里,甜水河至高口总长11.004公里,黄羊滩至水套村总长6.55公里。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红寺堡区买河至周新公路工程K0+000-K5+000,全长5.0公里,按照 *** 沥青砼公路标准建设;
二标段:红寺堡区买河至周新公路工程K5+000-K14+073,全长9.073公里,按照 *** 沥青砼公路标准建设;
三标段:红寺堡区黄羊滩至水套村公路工程,全长6.55公里,按照四级水泥砼公路标准建设;
四标段:红寺堡区甜水河至高口道路改造工程主线K0+000-K5+325,全长5.325公里,按照四级水泥砼公路标准建设;
五标段:红寺堡区甜水河至高口道路改造工程主线K5+325-K10+212,支线K0+000-K0+792,全长5.679公里,按照四级水泥砼公路标准建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7日(截止于2018年6月7日18时00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zfc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7日(截止于2018年6月7日18时00分),按系统提示缴费后下载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 *** 、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503300按3号键咨询即可。
4.5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间先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期因后台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投标保证金帐号无法获取),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后果。
4.6凡网上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8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银川市贺兰山东路与虹桥南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301号)凭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档案记录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备选项目经理)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现场递交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的人员保持一致)及单位介绍信领取施工图纸、施工招标控制价等资料。逾期未领取资料的视为未按要求报名,开标时招标人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7各投标单位可针对本项目多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只能获取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投标单位同时中两个以上标段,可按标段顺序依次中标,例如:投标单位同时为本项目第一标段及第二标段的第一名,则按顺序为第一标段的中标人,第二标段则为第二名中标,依次类推。
4.8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26日上午9:00时。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 地 址:银川市贺兰山东路与虹桥南街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A座1301号
邮 编:751100 邮 编:750001
联系人:周鹏鸿 联系人:张鹏乾
电 话 *** 电 话:0951-8760039/8760032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