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号碳毡生产厂房及302碳刹车盘沉积厂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301号碳毡生产厂房及302碳刹车盘沉积厂房项目已由兴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7]2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301号碳毡生产厂房及302碳刹车盘沉积厂房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编号:0617-1814GY0509)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陕西省兴平市西城区。301号碳毡生产厂房,为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占地面积约2300㎡,总建筑面积约7000㎡。 302碳刹车盘沉积厂房,由主厂房、西侧单层附房及东侧三层附楼组成,单跨30m。占地面积约7000㎡,总建筑面积约8800㎡。

    2.2 招标范围: 301号碳毡生产厂房及302碳刹车盘沉积厂房项目EPC总承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301号碳毡生产厂房及302碳刹车盘沉积厂房的室内、外及部分设备基础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缺陷修复、项目前期报建、竣工备案手续办理及技术服务工作,同时承担相关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总体协调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

    ①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 ;

    ③项目负责人: *** 注册建筑师或 *** 注册结构工程师;

    ④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相关信息,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于 *** 00:00时至 *** 00:00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报名。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发售招标文件,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持投标报名确认单、单位介绍信到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1101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售。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8。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航空制动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七路5号

    联 系 人:单林

    电    话 ***

    招标代理: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13层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王滨、许登科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46235364@qq.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西安长安大学支行

    账    号:61130115101801000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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