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山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80307-LS010CL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莱山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招标人为 烟台市莱山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莱山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为莱山区部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黄海路改造工程--交通设施(观海路-滨海中路)、泉韵南路东段改造工程(清泉路-滨海中路)交通工程和莱山区枫林路改造工程--交通信号工程。施工地点位于烟台市莱山区黄海路、泉韵南路东段、枫林路,主要包括信号灯、指示牌、隔离护栏、道路标线、监控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2建设地点:烟台市莱山区。
2.3建设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开工至 *** 1日前配合道路施工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供货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7工程质量: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 51038-2015)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交警部门验收。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投标人可自报更优惠的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涵盖交通设施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机动车信号灯(三色箭头灯和三色满屏灯)、人行横道灯、数字显示器】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的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交通标志板)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或交通部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3.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信号灯杆的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核心产品(信号灯、标志板)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市住建局5号楼一楼)持单位介绍信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报名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市住建局5号楼一楼)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 时30分,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3号市住建局5号楼一楼) 。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tgcjs.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烟台市莱山区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烟台市烟台市莱山区宝源路16号地    址: 莱山区观海路128号黄海国际A座14楼
邮    编: 264000邮    编: 264000
联 系 人: 姜连坤联 系 人: 贾倩倩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传    真: ***
电子邮件: ytlsylc@126.com电子邮件: yt_002wanxin@163.com
网    址:网    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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