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czb2018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城县余集镇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商城县余集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为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商城县余集镇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2.2项目地点:商城县余集镇;
2.3项目规模:总投资为10012326.96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每标段;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桩号0-410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42万元;
第二标段:桩号410-820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48万元;
第三标段:桩号820-1231.7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1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配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申请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其他违规行为。
3.5申请人须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在公告期间开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只能对上述各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报名。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按照商城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商住建文〔2016〕64号)的要求,施工标段报名的企业数量均在9家以下(含9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在报名截止后5日内向所有报名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函,并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方式改用资格后审,已发出的本工程资审预审文件自行作废。请各报名申请人保持联系电话畅通。若其中一个标段报名企业数量在9家以上(不含9家)则该施工标段进行资格预审;
5.1请于2018年 05 月28 日至2018年06 月0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到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2楼)
5.2报名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不得委派或代替)并携带以下原件审验: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其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的证书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扫描二维码。未在一体化监管平台登记的外省企业除外。)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查验,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标段(¥1000.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8年06 月20 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6.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尚名城商业步行街B区8号楼)二楼;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城县余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璞丽中心A幢10层1-3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