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2、招标单位: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3、项目地点:双台子区内
4、资金来源:财政拨付
5、计划工期: *** 至 *** ,计划工期 *** 。
6、招标范围:区内16所学校进行维修改造,主要改造内容:更换门窗、铺设地砖地板、楼内外粉刷、改造水房、旱厕改造、墙面棚顶pvc装修、修建围墙、更换照明灯具、改造楼梯扶手、维修操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估算价:600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4、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查询结果为准;
注:本次招标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禁止挂靠和分包,如有发现作废标处理。
三、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和要求:
1、资格初审截止时间: *** - *** (节假日休息),8:30时-11:00时, 13:30时-16:00时。
2、资格初审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
3、资格初审要求:
拟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308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邢女士、张女 *** )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凭《报名资格确认函》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审查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将复印件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准备两份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出售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及地点:请于 *** - *** (节假日休息),8:30时-11:00时,13:30时-16:00时,在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壹拾贰 *** ,000.00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 *** 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兴隆台分中心二楼开标室(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双台子区教育局
地 址: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东跃街
联系人:郑工
电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账 号:303873417488联 系 人:郭女士 财务室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