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溢水镇苦桃河流域产业路路面改善工程(一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竹山县溢水镇苦桃河流域产业路路面改善工程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18]3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溢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竹山县溢水镇苦桃河流域产业路路面改善工程(一期)。

2、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竹山县溢水镇苦桃河流域,起于溢水镇船舱土地岭,终点位于上庸镇梅溪村油茶厂门口,路线全长约15公里,设计路基宽6米,硬化路面宽4.5米,厚18公分。主要建设内容为拓宽路基,硬化路面,进行排水设施等工程建设。

3、标段划分:共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起止桩号:K0 000-K8 000

第二标段:起止桩号:K8 001-K15 000

4、计划工期:6个月。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附属等工程的施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申请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证书, 以及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注册单位应为申请人), 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且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项目经理;

4、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需提供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5、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

①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准);

②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③近三年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行为记录(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④近三年在投标过程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处罚决定的(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⑤近三年没有发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并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以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信息为准);

⑥投标人法人、项目经理等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需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证明,且出具时间在本招标公告发出之后);

⑦提供竹山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凡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和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近三年”指 *** 至投标截止日。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参加投标者,请与 *** 至 *** 0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⑤注册建造师和安考B证原件、⑥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政府网站发布的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⑧竹山(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资料原件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以上资料需带原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否则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图纸售价每套1000元,招标文件和图纸配套发售,售后不退。

六、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竹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人

招 标 人: 竹山县溢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 ***

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罗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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