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余招字[2018]第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余县崇山源公墓二期建设项目已由余发改字[2018]12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大余县南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余县崇山源公墓二期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投资:约2814.67万元;

2.2建设地点:大余县南安镇新华村崇山排;

2.3 工程招标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40亩,新建管理房约500平方米、骨灰堂约250平方米、墓穴7000穴,设置安放骨灰格位3000个,建设木塑栈道、挡土墙、公厕、道路硬化、供电设施、给排水设施、绿化等设施。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从地质勘察至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内所有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a、项目地质勘察、勘察外业见证;

    b、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C、施工、施工组织、保修期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规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2.6计划工期:计划2018年7月开工,2019年7月竣工,总计 *** ;其中勘察、设计工期 40 日历天,施工工期325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

   a、地质勘察质量要求:执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b、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c、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是具备以下资质的联合体;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 *** 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外省来赣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3.3.1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必须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3.2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开标时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单项投标登记,提供网上查询面页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与单项投标登记信息一致。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 *** 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及第二代身份证;

(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第二代身份证;

3.5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期限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近三年或以上)。

3.6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并须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二个;

(2)联合体的各成员及其子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7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不接受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含整改或整顿期间禁止承揽新的业务)且在本工程公告至开标期间仍处于处罚期的企业参加投标(在上述期间不论所限制投标地点),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②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设计和施工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25日至20185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人:大余县南安镇人民政府

法 定 代 表 人:赖征宇 

人:宁琳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 定 代 表 人:周彬

人:肖霖、王赞英

电          话 *** 、 ***

招投标监督单位:大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872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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