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溪边里造福新村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溪边里造福新村景观深化工程(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古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审批[2017]10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溪边里造福新村基础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古田县大甲镇大甲村溪边里造福新村景观深化工程(一期)建设,招标控制价392489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1.4.3 *** 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单项工程合同额300~5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92489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根据(闽建建[2017]16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被列入责任。 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企业在公布名单的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6日 09:00:00至2018年5月20日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保证金;④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注:若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告 同 时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tggjy.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大甲镇人民政府 地址:古田县大甲镇,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磊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宁川西侧鑫弘花园A幢404室,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 电话:0593-2706123,传真: / 联系人:陈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tggjy.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古田县住建局 地址:古田县六一四路七支路 5 号 联系电话:0593-21613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 40 号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