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民族工业园九陂园区道路园林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清远民族工业园九陂园区道路园林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清远民族工业园九陂园区道路园林景观提升工程的批复》 (连发改行〔2018〕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由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清远民族工业园九陂园区道路园林景观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建设地点:清远民族工业园内。 三、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包括兴民路西至民族大道,东接兴连路,全长312.472m;民族大道一期北至兴民路,南接公园大道,全长1901.292m;兴园路一期西至工业大道,东接114省道,全长858.035m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道路工程、交通(含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3984.66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3248.68万元,设计费(包含测量费)为71.47万元。 四、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五、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 。 六、招标范围: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7.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7.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营业执照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1.2 承担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 *** (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工程设计 *** (或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按分工提供) 7.1.3承担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按分工提供) 7.1.4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按分工提供)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指负责施工企业的专职安全员) 7.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7.3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7.3.1至7.3.3项资料): 7.3.1提供在清远市范围内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出具日期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后)(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并根据各自分工查询)。 7.3.2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3.3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D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注:1.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负责施工任务单位的诚信档案在册人员;2. 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以招标公告公示之日前24小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示公告”栏目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该网站没有公布的投标人诚信等级以投标人诚信档案记录的最新诚信等级为准。) 7.3.4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共同授权)。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提问、开标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8.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9.2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固定投标员(即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固定投标人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和《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补充说明 11.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 。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11.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11.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11.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异议受理电话 *** 地     址:清远市连州市兴园大道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清远市连州市兴园大道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莫小姐             联系电话 ***       地址: 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2号楼2层06号                                                         招标单位:清远民族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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