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区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已由新建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区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新发改[2018]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昌市新建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新建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昌市新建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南昌市新建区境内。

2.2招标规模:新建区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共分为廿四联圩涝区(廿四联圩)、赣西联圩涝区(赣西联圩)、药湖联圩涝区(新建片)共三个治涝片区,设计主要内容有排涝站的拆除重建和扩建、水闸的拆除重建和新建、渠道的衬护和疏浚以及渠系建筑物的拆除重建和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约6.75亿元(以发改委初设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详勘)、初步设计(含铁河泵站工程三维设计)、招标设计。

2.4标段划分:划为1个设计标。

2.5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 *** 内提交初步设计成果(三个治涝片区分别编辑出版报告),成果满足上级部门的进度规定,并确保通过项目审查;初步设计审批后 *** 提交招标设计成果(所有原始测量、地勘资料都必须提供电子版及CAD图)。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行业 *** 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 *** 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人员: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备查,如职称证书上未明确专业的,以注册证书或学历证书为准,但须提供注册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备查;

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在社保部门数据库中调取的近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

(5)在江西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中完成登记);

(6)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由于本项目范围广、内容较多,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方均应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资质高的一方;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无效。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设计投标人,请投标人代表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于 *** 至 ***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南昌市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地点为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 如有本次招标项目的解答、澄清和修正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jxalzx.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新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新法制报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昌市新建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新建区兴华路254号

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安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高新大道555号特康科技园5号楼

联系人:严剑兵          

电  话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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