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图书馆前进分馆修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以会议纪要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图书馆,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南平绿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前进巷;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房屋修缮工程,包含零星修缮内容,工程造价约13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图书馆前进分馆修缮工程的施工图纸,编制范围包括南平市图书馆前进分馆修缮工程的内容等,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招标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本项目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1212502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南平市图书馆前进分馆修缮工程,单项合同额小于6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1250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7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②未被列入《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的名单企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30:00至 *** 09:00:00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np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南平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7: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人民币(¥1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保函的形式,并应在交易中心主账号加项目虚拟子账号尾数形式(不同项目尾数不同,以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账号为准);②或递交福建省龙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且投标单位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到位证明在开标当日日未失效的;投标人须将有效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③或根据《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南建筑〔2016〕3号,递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得《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pggzy.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绿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解放路93号,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滨江北路91号(怡景嘉园)B1栋203室,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吴小姐、刘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npggzy.gov.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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