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江门市蓬江激光产业园26、27号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合作投资方资格预审公告
  批复文号 2018-44 *** -005384
  批复单位 滨江新区(棠下)发展和经济科技促进局
  招标人 江门市滨江新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江门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江门市蓬江激光产业园2627号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合作投资方资格预审公告


江门市蓬江激光产业园2627号地块建设工程已由滨江新区(棠下)发展和经济科技促进局批准建设,备案编号:2018-44 *** -005384。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江门市滨江新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和中标人资金投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江门市蓬江区激光产业26号地块建设工程规划红线用地面积77455㎡,净用地面积66112㎡,总建筑面积约23850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27000㎡,地上建筑面积约211500.00㎡(其中厂房191500.00㎡,配套用房20000.00㎡),容积率3.2,规划建设6栋产业用房,主要建筑平面呈矩形,室内外高差0.3m,最大建筑高度为99m,拟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配套用房拟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和桩基础。投资总额约人民币96788.3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81917.57万元)。

2、  江门市蓬江区激光产业27号地块建设工程规划红线用地面积61975㎡,净用地面积56417㎡,总建筑面积180500.00㎡,容积率3.2,规划建设8栋厂房,其中位于地块西面的1#~4#产业用房将作为项目启动区优先开发,以尽早满足激光企业的入驻需要。主要建筑平面呈矩形,室内外高差0.3m,地上4~8层,拟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柱下独立基础。投资总额约人民币68700.3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7924.98 万元)。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包含26号、27号地块开发建设,具体各地块建设地点如下:

26号地块工程: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沙示范园区莲塘二路以北,堡莲路以东地段。

27号地块工程: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江沙示范园区莲塘二路以北,金桐八路以西地段

三、项目工期:26号地块建设工程总工期为3年,27号地块建设工程总工期为2年(27号地块1-4#厂房主体式工程工期为8个月)。项目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具体工期要求以最终批复并经发包人和中标人共同认可的工期为准。

四、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江门市蓬江激光产业园2627号地块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部分建设工程资金投入,由招标确定的社会合作方(下称“中标人”)实施部分资金投入(资金投入范围为项目工程建设费用以及其他投入费用,需投入的资金额度约为人民币136342.55万元)、勘察、设计、施工(其中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内容。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

五、建设方式:由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将以“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部分资金投入”模式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和建设工作及部分资金投入(需投入的资金额度约为人民币136342.55万元),并在工程完工后将项目交付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使用,招标人支付投标人项目总价款,合作结束后将项目正式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机构。

六、申请人资格要求

6.1投标申请人(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所有成员)须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独立法人

6.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各项基本条件:

6.2.1资质条件

1)施工资质、业绩和人员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成员需满足如下要求:

施工资质:满足以下两点要求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②施工单位具有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 1 项施工总承包 *** 资质且资质证书承接范围涵盖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且同时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人员: 申请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且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正式职工(提供20181月至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2)设计资质、业绩和人员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需满足如下要求:

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②建筑行业设计 ***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

设计业绩:自201311日起,设计单位曾独立设计过单项合同内总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或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人员:申请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 *** 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正式职工(提供20181月至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3)勘察资质和人员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需满足如下要求:

勘察资质:满足以下两点要求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 *** )。

人员:申请人拟派的项目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及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勘察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正式职工(提供20181月至3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以其中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6.2.2财务能力

1)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指投资人)具有累计不少于 40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注:1、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授信证明复印件,以授信证明金额为准。2、不同金融机构针对同一项目出具的授信不累计计算。

2)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指投资人)经审计净资产不少于 30 亿元人民币 (以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数据为准),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以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数据为准)。注: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指投资人)须同时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

3)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指投资人)须获得由银行出具的信用评级,且不低于 AA 级。提供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明材料。

4)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指投资人)投资业绩:自201311日起,已承接国内单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10亿元的工程类投资项目(如为非独立投资人,则按参股投资所占股比计算投资额),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已完工项目还应提供工程交工验收证明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

6.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件)。

6.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6.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没有被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3)申请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公司、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包括:勘察单位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此前(从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计)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放入正本)。如不能提供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否决其投标申请。(详见《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58印发)。注:1、联合体投标的,第(1)、(2)(3)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6.6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江建〔2017477)的相关规定,申请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A级、B级、C级的企业。(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须满足)。

七、合格申请人的确认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

八、报名登记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请申请人于2018517日至2018523(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凭现场报名表回执到招标代理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报名手续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注:1、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投标申请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联合体各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联合体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2、招标代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对其资格的确认。投标申请人的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证明资料而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申请人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需要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票资料(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及一般纳税人证明;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只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86110 30分,申请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门市堤西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媒体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修改、补充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门市滨江新城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黎小姐

    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陈先生

    话: ***

 

2018517

 

  相关附件江门市蓬江激光产业园26、27号地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合作投资方资格预审文件(20180517发布稿).pdf
  发布人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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