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富美乡村”(农林蓄水池)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17年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富美乡村”(农林蓄水池)建设工程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 ;

2.2.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2017年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富美乡村”(农林蓄水池)建设工程,预算审核价为906470元。

2.3.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 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等。;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依据诏委办【2016】18号文精神,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相应资格,且注册地在本县(诏安县)。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7.其他资格要求:        /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05 月 15 日至 2018 年 05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12时00 分,下午 15时 00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2栋123-4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值下浮为:10%   发包价为:817695.80元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现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6000元整(现金),未交纳保证金者作弃权处理。未中选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当场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诏安县梅洲乡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漳州建设局网等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诏安县梅洲乡梅山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诏安县    ,邮编: 363500  

电话 ***

联系人: 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

       诏安县南诏镇香港城2栋123-4室

电子邮件: hrc2161156@163.com         

电话:0596—2161156(漳州),0596—3326658(诏安)

传真: 0596—2161156         联系人: 小陈,小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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