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凌海市右卫镇大康村1期、沈家台镇沈家台村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海市右卫镇大康村1期、沈家台镇沈家台村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凌海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600元外规划资金,右卫镇预算资金80万元,沈家台镇预算资金 50万元,已落实。招标人为凌海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划分为 二 个标段,工程内容如下:

一标段:凌海市右卫镇大康村1期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

二标段:凌海市沈家台镇沈家台村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

2.2 建设地点:一标段:右卫镇大康村;二标段:沈家台镇沈家台村。

2.3 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及《凌海市闫家镇靳家村马屯村屯整治工程等4个初步设计报告》和《凌海市2017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班吉塔镇房身村二期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等初步设计》。

2.4计划工期: *** ,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开竣工日期。

2.5招标范围: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凌海市闫家镇靳家村马屯村屯整治工程等4个初步设计报告》和《凌海市2017年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项目--班吉塔镇房身村二期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等初步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格证书(公路或市政专业,不得有在建工程),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具备1个或以上相应同类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3.3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辽宁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禁止其在辽宁水利建设市场投标;

3.4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在开标时间内的由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与企业法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

3.5投标人具备符合要求的BBB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一年;

3.6投标人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上午9时至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中央投资项目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000元。

4.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本公告第三条要求)、近三年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三份),以便招标人留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时间为 *** 9时整,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水利工程移民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二段大港莱茵华庭19-甲

邮 编: 121007

联系人: 吕美玲

电 话: ***

传 真: ***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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