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社旗县李店镇狮子庄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社旗县李店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社旗县李店镇狮子庄蔬菜基地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SZZCGK2018012

2.3项目地点:社旗县李店镇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本项目共划分4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修8公里混凝土道路;

第二标段:新打焊接管机井8眼及水泵水罐等配套、PE63管5000米;

第三标段:200KV变压器2台、电线杆20根及配套电缆、6000米排水沟、平板桥8座;

第四标段:9*60米蔬菜大棚300座。

(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 ***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8项目预算:约6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3其他要求:

3.3.1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3.2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专业凿井 ***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凿井资质除外),凿井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此处项目负责人指凿井资质企业)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3.3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3.4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4同一投标单位可对上述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相同的项目经理在本次招标中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或两个以上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同为一个投标人且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相同,则只能选择中标金额大的一个标段作为中标标段,但同时必须放弃其他标段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投标企业此项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当天投标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不予评议。

五、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5.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红旗路与郑州路交叉口西北角,下同)

5.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凿井资质除外)、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凿井资质企业)、“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它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5.3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时;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

5.4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1000元/份/标段,售后不退。

5.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一标段:人民币肆 *** 元)

第二标段:人民币捌仟 *** 元)

第三标段:人民币壹万肆仟 *** 元)

第四标段:人民币陆 *** 元)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应足额分标段并分开交纳),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投标人须携带汇款单到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换取收据,未按上述要求交纳的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的报名单位属无效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复印件两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至:

账户全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开 户 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 上午10:00(北京时间)。

6.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sqggzyw.gov.cn)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李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社旗县李店镇

联系人:武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中州中路716号中州新贵大厦7楼777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 9

邮 箱:nyfd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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