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如东县中医院原址部分业务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所属区域:江苏-南通-如东县,所属行业分类:医院,招标代理: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招标编号:B3206230340000005,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如东县中医院原址部分业务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230340000005 | 项目名称 | 如东县中医院原址部分业务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B3206230340000005001001 | 标段名称 | 如东县中医院原址部分业务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县中医院原址部分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中医院原址部分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如东县行政审批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中医院原址部分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江海中路原县中医院,不涉及新增用地。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将“120指挥中心、如东县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南通市中心血站如东分站和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四个公共卫生机构纳入中医院原址规划,对县中医院原址部分业务用房及设施进行改造。具体包括对中医院原住院楼、眼科病房楼、制剂楼、食堂及其他用房根据功能需要实施改造。本智能化工程造价约9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1.4工期要求:装修改造结束后 *** 内调试完成。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21日 2.1.5 其他: 无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以上(含 *** )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以上(含 *** )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本工程投标时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交承诺书的,将不接受其单位的投标文件,承诺书内容见附件。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18年5月22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5月22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联系人:葛爱华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箱:3609099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如东县掘港镇朝阳路4号 邮 编:226400 联系人:仲 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2871481096@qq.com 2018 年 5 月 11 日
附件: 承诺书 为了保证县中医院原址部分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的顺利推进,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等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工程施工招标开标前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投标人主体资格的确认: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是投标人自身的行为,不存在外借资质的现象。中标人如存在资质挂靠的情况,则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和履岗保证金并终止中标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的办理履约、履岗保证金的缴纳、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进场的安排: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完成中标通知书手续的办理;中标通知书办理完成后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履岗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以上承诺内容,中标人接受招标人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要求 保证按招标工期:装修改造结束后 *** 内调试完成。 五、其他:投标人承诺,本企业自2013年1月份以来无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若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以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接到投标人关于上述行为的质疑或投诉,一经核实,本单位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评标办法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 当已评标入围投标人≥5家时,先对已评标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剔除有效投标报价最高的20%家数(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数(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一个投标平均价A 值; 当已评标入围投标人<5家时,则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均进入平均价计算得出A 值。 合理最低价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合理最低价的,视作不合理报价,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对合理投标报价进行得分计算,合理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得 100分,其他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2分(不足1% 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3%。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办法一、办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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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县中医院原址部分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中医院原址部分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如东县行政审批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县中医院原址部分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掘港镇江海中路原县中医院,不涉及新增用地。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将“120指挥中心、如东县公共卫生应急中心、南通市中心血站如东分站和掘港镇中心卫生院”四个公共卫生机构纳入中医院原址规划,对县中医院原址部分业务用房及设施进行改造。具体包括对中医院原住院楼、眼科病房楼、制剂楼、食堂及其他用房根据功能需要实施改造。本智能化工程造价约9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90万元。 2.1.4工期要求:装修改造结束后 *** 内调试完成。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6月1日,竣工日期:2018年6月21日 2.1.5 其他: 无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 以上(含 *** )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以上(含 *** )资质(并在有效期内)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本工程投标时需提交承诺书,未提交承诺书的,将不接受其单位的投标文件,承诺书内容见附件。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8年5月11日09时00分至2018年5月22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年5月22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如东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 编:226400 联系人:葛爱华 电 话: 传 真: / 电子邮箱:3609099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如东县掘港镇朝阳路4号 邮 编:226400 联系人:仲 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2871481096@qq.com 2018 年 5 月 11 日
附件: 承诺书 为了保证县中医院原址部分用房及设施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的顺利推进,保证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工期等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工程施工招标开标前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投标人主体资格的确认:投标人对该项目的投标是投标人自身的行为,不存在外借资质的现象。中标人如存在资质挂靠的情况,则招标人将没收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和履岗保证金并终止中标合同。 二、中标通知书的办理履约、履岗保证金的缴纳、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进场的安排: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完成中标通知书手续的办理;中标通知书办理完成后7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履岗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后7日内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如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以上承诺内容,中标人接受招标人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要求 保证按招标工期:装修改造结束后 *** 内调试完成。 五、其他:投标人承诺,本企业自2013年1月份以来无违纪行为或不良记录,若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以及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接到投标人关于上述行为的质疑或投诉,一经核实,本单位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附:评标办法
附件A 评标入围方法 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附件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 当已评标入围投标人≥5家时,先对已评标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剔除有效投标报价最高的20%家数(四舍五入取整)和最低的20%家数(四舍五入取整),然后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得出一个投标平均价A 值; 当已评标入围投标人<5家时,则全部有效投标报价均进入平均价计算得出A 值。 合理最低价 =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合理最低价的,视作不合理报价,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对合理投标报价进行得分计算,合理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得 100分,其他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2分(不足1% 时采用插入法)。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从65%、70%、75%、80%、85%五个值中随机抽取确定,Q2=1-Q1;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3%。有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为100分,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1分,高于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2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办法一、办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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