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长兴县泗安镇初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湖州泗安镇初康村节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湖州-长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长兴县泗安镇初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泗安镇初康村节点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泗安镇初康村节点改造工程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泗安镇初康村。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泗安镇初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泗安镇初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泗安镇初康村节点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2020平方,三层,主要工作内容为:框架结构,多孔砖实砌,木结构琉璃瓦屋面,商铺为铝合金钢化中空玻璃门,钢质防盗门,铝合金中空玻璃窗,外墙粉刷为水泥砂浆和外墙真石漆,内墙粉刷混合砂浆粉刷、楼梯间内墙乳胶漆,水泥砂浆地坪,钢筋混凝土板上刷素水泥浆一道面,安装预埋管道,电线,灯具配电箱、给排水管道、室外给水消防等设备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总造价约315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资质;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 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5 月1日起至2018年4月 30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 1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子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 元/标段(其他电子评标平台使用费等在下载时根据提示支付),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或交易平台拒收。
4.4席位费未缴纳或已过期的潜在投标单位,应及时做好补缴手续,1000元/月(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6032725)。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兴县泗安镇初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长兴县泗安镇初康村
邮 编:313100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25楼东区
邮 编:313100
联 系人:王工
电 话:0572-6298660(6298661)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