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乡区实验中学校园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东招字[2018]第 G18号

    抚州市东乡区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单位名称)的东乡区实验中学校园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程名称)已经由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字【2018】77号批准,该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建设。现将本工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工程概况

    1. 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

    2. 资金来源:自筹;

    3.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抚州市东乡区实验学校内;

    4. 建筑面积:新建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实验楼、宿舍楼、室内活动场及看台、大门、连廊、围墙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30000㎡;改造运动场面积约20000 ㎡.

    5、招标范围:

    ①设计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等设计成果交付及其他配合服务;

    ②采购工作内容:设计图纸确定的施工范围所需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③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

    ④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相关工作内容。

    6、质量等级:合格;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9、 工期要求:24个月;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批准的开工时间为准。

    二、 投标(报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内单位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2.1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2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资质或以上资质

    3. 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

    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注册 *** 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其他人员: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有效岗位证及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其他要求:

    4.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4.2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规定,省外投标人应当在江西省住建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进赣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未严格执行赣建办〔2017〕14号的规定办理的,不得参加投标。网上公示的单项工程投标登记的建造师和关键岗位施工技术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当一致。

    4.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报告仅施工单位提供);

    4.4类似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在 *** 至 *** 0日(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独立施工过单项合同造价7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3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同一施工业绩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施工许可证、经图审的施工图中的任意三种证明材料的原件。

    4.5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目前没有处于停业、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查封、冻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6个月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无骗取中标、无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事故,以上内容需提供施工企业注册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6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自公告发布起前36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

    4.7本项目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要求:

    (1)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多于二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设计方提供设计资质,施工方提供施工资质)。

    (2)联合体牵头人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4)联合体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单位签字盖章)。

    (5)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6)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4.8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通过综合评分法优选出总承包商承担本项目。

    三、其他要求

    1、本工程不允许违法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转包,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八大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每月到岗不得少于 *** ,如未符合考勤规定,招标人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3、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4、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至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国际物流园江西省大学生村官暨阿里村淘电商创业园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牵头方投标人的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人为项目经理;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注册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岗位证)原件(以上均与公告对应),如证书上不能体现单位名称的,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原件;

    (4)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报告原件;

    (5)类似施工业绩证明原件(与公告中要求内容对应)

    (6)施工企业注册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7)检察院出具的证明;

    (8)联合体协议(如有)。

    说明:报名时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后退回,现场仅留存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如为联合体,除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材料盖联合体牵头方公章即可)。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 30时整, 地点为:东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州市东乡区城东国际物流园江西省大学生村官暨阿里村淘电商创业园三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东乡区人民政府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抚州市东乡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王铭

    电 话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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