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283180027-001 | 所属地区 | 迁安市 |
工程名称 | 滨河植被缓冲带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迁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 ||
工程地点 | 项目位于滦河迁安市段沿岸,分三段实施 | ||
建筑面积 | 1558.68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滨河植被缓冲带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16081.64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以招标公告为准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
文件发售地点 | 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 ||
联系人 | 袁秀红 | 联系方式 |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08: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 17:3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 08: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 17:3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植被缓冲带工程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审字【2018】1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迁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滨河植被缓冲带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滦河迁安市段沿岸,分三段实施。一段北起祺光桥,南至钢城桥;二段北起龙湾国际游艇俱乐部,南至惠昌大桥;三段西起燕山大桥,东至原爪村大桥。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1558.677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雨水综合利用设施(包含透水铺装、下沉绿地、生物滞留池、蓄水池、湿塘渗透塘植草沟等雨水渗蓄滞设施)、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广场弱电工程、慢性体系建设及绿化景观及检测装置等内容。 2.4、资金来源: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6、计划工期: *** 2.7、招标范围:滨河植被缓冲带工程EPC总承包,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行业(同时具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设计 *** 资质及以上; 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无在建工程; 3.4. 设计负责人资格: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中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办理“查询行贿 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7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8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出借资质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需提供书面承诺;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联合体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由联合体的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等时间: *** 8 时30分 至 *** 日17时30分止。 4.3对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17时00分,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 时 30分,地点为迁安市人民政府西侧新办公大楼二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迁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陆中刚 地 址:迁安市平青大路西交警指挥中心南侧 邮 编:064400 联 系 人: 袁艺建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B座26层 联 系 人:袁秀红 联系电话 *** 邮 编:056008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442004883@qq.com 特别提醒: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