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YCYXZ-2018-012
 
1.招标条件
 申扎县曲志德吉新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那曲地区交通运输局 那交发【2018】218号 申扎县发改委 申发改基建【2018】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申扎县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路线全长9.756公里,本工程起点位于申扎县雄梅镇G562线沿线平交处,终点位于曲志德吉新村村委会西侧水泥路。
2.2计划工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路基、路面、桥涵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全一标段。
2.4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评定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人员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1.3 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含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经验(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若业绩信息可在省部级交通网站上查询,还需提供网站截图),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1.4 拟委任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1.5五大员的执业职格证或岗位证书;
3.1.6上述人员须提供连续3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
3.1.7企业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年份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1.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附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参与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三名为备选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10日至2018516(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6时00分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结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人员有效证件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交至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报。
5.2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531日上午9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申扎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122号盛域滨江小区9栋7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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