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石湾镇叶屋村农民公寓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博罗县石湾镇叶屋村农民公寓工程项目已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府发改【2017】25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招标人为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叶屋经济合作社。采用EPC方式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博罗县石湾镇叶屋村农民公寓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人: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叶屋经济合作社

(三)项目地点:博罗县石湾镇建设东路南侧地段

(四)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3327平方米,建筑面积29478.63平方米,建设125农民公寓。

(五)本项目估算价约为4132.29万元(其中:勘察费约18.49 *** 万元,土建工程费约3979.61万元)。

(六)招标范围:博罗县石湾镇叶屋村农民公寓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等。根据招标人确定的建设方案及要求进行勘察、设计的全过程服务;对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及保修。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七)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工期为 *** (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 *** (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八)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九)资金来源:由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叶屋经济合作社自筹解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没有被博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 (处罚期内) 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1、设计资质2、勘察资质和3、施工资质的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工程勘察资质;

3、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超过3家,必须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 *** 注册建筑师或 *** 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五)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六)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施工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2人;

(七)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八)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从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

(二)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 1000 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网上答疑时间、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二)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三)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四)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五)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六)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重复报名、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总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有不一致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石湾镇石湾村叶屋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博罗县建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电话 ***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2018年 月  日

附件:

1、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签署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共同履行合同。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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