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长岭区旅游局文化景观墙景观大门浮雕制作项目

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受辽阳市弓长岭区旅游发展局委托,对弓长岭区旅游发展局文化景观墙景观大门浮雕制作项目(GCLZFCG-201801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范围及采购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弓长岭区旅游局文化景观墙景观大门浮雕制作项目
2 采购内容:
1
名称
弓长岭区旅游发展局文化景观墙景观大门浮雕制作项目
2
内容
根据汤河温泉小镇旅游总体规划、旅游景观提升方案及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需要,在独立工矿区项目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中,在温泉洗浴一条街建设文化景观墙,长138米,浮雕18幅,每幅高2米,宽3.3米(2米ⅹ3.3米);土门岭景观大门处浮雕1幅,高6米,宽7米(6米ⅹ7米)。
(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预算价:项目总投资预计为90万元,总价格不可以超过90 *** 万元),超过采购预算价格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项目将由竞争性谈判文件小组在开标时,对参加报价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进入开标和评审阶段,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营业执照(含相应经营范围)(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
3.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
4. 企业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
5. 2018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 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
7.营业范围具有雕塑工程或雕塑设计、施工与安装资格;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时间及方式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 *** —— *** (工作时间)投标人需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018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法人行贿档案系统查询结果等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谈判文件。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 下午14:00 (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44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谈判会。
五、采购单位和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阳市弓长岭区旅游发展局
地址: 辽阳市弓长岭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
招标代理: 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辽阳市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4026房间
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 ***

辽宁省辽阳市区县用户-弓长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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