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后柳镇群英村(费家湾)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一期工程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17)41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由招标人自行委托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泉县后柳镇群英村(费家湾)。

2.2工程规模:一期工程新建安置房110套,建筑面积9648.86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 。

2.4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5项目估算价:约1515万元。

2.6标段划分:一期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后柳镇群英村(费家湾)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三通一平”及护坎工程,土方开挖21775.4立方米,填方126.8立方米;二标段:后柳镇群英村(费家湾)陕南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项目一期工程,建筑面积9648.86平方米及其配套工程。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方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参与本工程招标的申请人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在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报名,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标有统一社会信誉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彩色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2014年至今承建过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投标企业及报名项目经理检察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县内企业由县人社局出具证明,省内县外企业由市人社局出具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注册地人社部门出具证明)。以上所带证书除施工资质证书可提供彩色复印件外,其它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两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投标人凡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书中所填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石泉县政府网站》《三秦都市报》、《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马女士 电 话 ***

石泉县后柳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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