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建水县岔科镇中心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2018-,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红河10:建水县岔科镇庄寨幼儿园食堂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竞价公告,所属区域:云南-红河-建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建水县岔科镇中心学校,招标编号:HHDL-JS-CG-2018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建水县岔科镇庄寨幼儿园食堂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DL-JS-CG-2018010 本磋商项目“建水县岔科镇庄寨幼儿园食堂综合楼及附属工程建设”,已由建水县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建水县岔科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建设地点:建水县岔科镇; 1.2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3计划投资(即工程控制价):619067.27元; 1.4工期要求: *** ;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且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级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证,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为贯彻落实《云南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2.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2.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3.3磋商申请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申请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8年5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磋商的权利。 4.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建水县广池宫小区华洲花园7#商铺。 5、发布公告的媒介: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水县岔科镇中心学校 地 址:建水县岔科镇 联系人:姜学良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一行南路1号13幢 联系人:普睿 电 话: *** 2018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