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8050191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018年南票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8年南票区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南票区

2.3投资概算: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

2.5    期:20180601-201809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3)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单位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42820180502,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化路20-2 E齐安雅居门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相关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备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20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5229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葫芦岛市南票区交通局

    址:葫芦岛市南票区

人:李庚荟

    话: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娄向生

    话: ***

 

 

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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