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92018050184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建昌县农村公路新改建和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建昌县交通局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建昌县交通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建交发(2018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建昌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省补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建昌县境内

2.2计划工期:21085月至201812

2.3招标范围: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1公里,维修改造工程102.5公里。

2.4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中转出,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427日至20185 4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时,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建昌县国土资源局7楼)进行报名备案并购买招标文件,携带: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资质)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业绩原件;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

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7)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8)投标企业需提供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备案的信用中介机构核发的信用报告BBB级(含)以上并在一年内有效。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523 9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昌县公路管理段

地址:建昌县

联系人:宋广斌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瑞港大厦11

联系人:刘璐

电话:

 

 

 

 

2018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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